:::戶政公告
回列表頁 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於99年效期屆滿者,繼續採展期3年方式辦理,如有任何疑問,可於上午7時至晚上11時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080-117洽詢。
1.依據內政部98年10月28日台內資字第0980202924號函辦理。

2.為確保憑證使用安全及提升便民服務,並減輕民眾負擔,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5年效期於99年屆滿者,可繼續辦理展期3年。

3.自然人憑證有效期限到期前60天起,即可分別採線上及臨櫃方式辦理,有關展期方式如下:

(1)線上展期:憑證到期前60天起至憑證有效期限屆滿日止,可進行線上憑證展期作業。

(2)臨櫃展期:憑證到期前60天起至有效期限屆滿後3年內,請本人持國民身分證及自然人憑證IC卡,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憑證展期(不限戶籍所在地) 。

4.辦理自然人憑證展期作業時,如有任何疑問,可於上午7時至晚上11時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080-117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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