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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6/2/7 上午 08:38:00 )
小女即將上國中,可否請教住家三民路1段149號究屬何所國中學區(居仁或光明)?謝謝!
本所回覆:
親愛的張小姐您好:經查您戶籍所在地之學區劃分應為光明國中,如您仍有相關問題,建議您可逕行至本所網站(http://housewest.utrust.com.tw)「資料查詢區」項下,即有提供學區資料查詢服務。最後,敬祝 順祺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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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6/1/23 下午 12:17:00 )
你好...我想在台中尋找一個人..他是我媽媽國小ㄉ好朋友...但是我媽媽想了很多辦法試著聯絡他..但是都沒有回音...希望首長能幫我這個忙...
基於保護隱私權..你可以擔心我是壞人而保護他基本資料...但是希望你轉達吳阿雪小姐好ㄇ..拜託拜託拜託拜託你...
*尋人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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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人→ 吳阿雪(之後好像有改名叫〝吳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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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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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阿雪是*台中〞烏日。人 (原地址三和村〞?仔巷)
出生年次大約49或是50年次
後嫁到台中〞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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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阿雪是我媽媽的昔日好友知己!
目前失連...我媽媽很希望和他取的聯絡
希望網路上朋友們。如果您身邊有認識這樣子一個
吳阿雪的朋友!
火速與我連絡!
我會很感激您的。
--------------------------------------------------
聯絡方式〞
信箱shadow216308@yahoo.com.tw
0952904375
余穎芝小姐
本所回覆:
親愛的余穎芝君您好:礙於個人資料保護法,本所無法將所查詢可能符合台端找尋之吳女士資料提供予你,尚請見諒,惟已將您尋人的信件轉寄當事人知悉。最後,
敬祝 順祺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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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6/1/2 上午 09:49:00 )
因為在台北工作
領去證件要來回奔波
故想請問換證件所需時間
好安排假期回鄉
請問同時換取新身分證及更改名字
需要的相關證件及多少時間辦理
辦理完後可否電話詢問貴單位
再到貴單位領取
謝謝
本所回覆:
林小姐您好!
有關 台端詢問更改姓名及換證需要準備哪些證件及處理過程乙案,本所答覆如下:
1.改名登記須本人親自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並應備初次設籍謄本一份(可至辦理改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同時申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正本)、印章(或簽名)、94年全面換發新證照片一張。
2.本所受理改名申請,基於簡政便民原則均採隨到隨辦,若無特殊情事當日(約一小時)即可完成;換發身分證(約二小時)。
3.以上答覆倘尚有疑義,請洽服務人員:郭小姐,
電話:04-22247300轉7213
敬祝 安祈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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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12/26 上午 09:51:00 )
我住西區昇平里85年與郭美幸小姐結婚其再婚前與鄭楚絃先生留有一女因本人長期任職於大陸2006年預定將其女接到大陸礙於大陸身份認定規範必須更改我姓按民法條文需經其生父簽名始可辦理但自84年經法院判決離婚後此人因案入獄服刑自今不知去向該如何簽名同意辦理改姓敬請貴所能給與協助不勝感激。
本所回覆:
邱先生您好!
有關 詢問台端配偶郭美幸女士於前婚姻關係中所生之女,欲從台端之姓乙案,本所答覆如下:
一、依姓名條例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者得申請改姓
1.被認領者
2.被收養或終止收養者
3.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女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不同者
4.原住民因改漢姓造成家族姓氏誤植者
5.其他依法改姓者
二、按現行民法第1078條第1項規定,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另1079條第4項規定,收養子女應聲請法院認可,爰台端配偶前婚姻關係所生之女,如欲從台端姓氏,須經由收養手續,應備證件如下:
1.法院裁定及確定證明文件
2.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3.被收養者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及最近一年內新式照片一張。
三、有關戶籍登記之收養登記,台端如未克親自申請,得委託親友辦理,惟委託書於大陸地區製作者須經由海基會驗證,至向地方法院聲請收養認可程序乙節,請逕洽詢地方法院,服務電話(04)22232311,以上答覆倘尚有疑義,請洽服務人員:郭小姐,電話:04-22247300轉7213
敬祝 安祈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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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11/6 上午 11:00:00 )
請問貴所
如要申辦身心障礙人士換發國民身分證
有提供到府照相服務或是其他權宜措施
嗎?我父親中風臥病在床, 無法到外面拍照
有解決之道嗎?
本所回覆:
王先生您好:
有關 台端令尊因中風臥病在床無法至相館拍照,依「九十四年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作業成程序執行計畫」規定:當事人有患重大疾病、不能行走或其他正當理由,無法親自換領新證,戶政所得到府服務。經核准到府服務者,原則上相片由當事人提供,如因情形特殊須本所照相服務,惟到府拍攝規格不符內政部規定,僅留存影像,不予列印於新式身分證。
另於換證時程自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至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底止,屆時有本所服務之需,請 台端備身分證及令尊舊證與委託書先行向本所申請後,再約定日期、時間到府核對當事人身分、人貌後,發給新證。
有關令尊新證如有列印相片之必要,因需符合新式國民身分證之相片規格,建議洽詢住家附近之相館,情商至府上拍攝。
以上如有疑問,請洽本所業務承辦人:張小姐聯絡電話:04-22247300轉7213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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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10/26 下午 01:41:00 )
請問換發新國民身分證要準備什麼東西呢
?是直接拿舊的身分證到你們那裡辦理就可以了嗎?
本所回覆:
羅先生您好:
關於新式國民身分證換發規定如下:
一、換證期間自94年12月21日起至95年12月31日止。
二、辦理方式:
1.靜候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通知,於指定時間及地點辦理。
2.未克依通知時間辦理時,得於換證期間親自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辦理。
3.為避免換證期間至戶政事務所排隊久候,建議您依方式1辦
理,謝謝您!
三、所需準備之資料:
1.照片一張(相片規格)。
2.舊式國民身分證。
3.印章。
以上如有疑問,請洽本所業務承辦人:張小姐 聯絡電話:04-22247300轉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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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10/21 上午 09:18:00 )
本人是中華民國國籍嫁給美國國籍人士.在美國定居.要回台灣辦理結婚登記嗎??為何要登記??可以擁有~雙重國籍~嗎??
本所回覆:
潘小姐您好!
有關 台端詢問結婚登記相關問題一案,本所答覆如下:
一、依戶籍法第17條規定,結婚,應為結婚之登記。
其應備證件如下:
(一)結婚證書(台端於國外結婚,結婚證書須翻譯成中文,連同原文經駐外館處驗證)。
(二)台端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正本)、最近二個月內所攝二吋照片三張(有關相片規格因應國內將於94年12月21日展開全面換發有所變革,請參內政部網站:http//www.ris.gov.tw )及換證規費新臺幣50元整。
(三)另外籍配偶應備「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經駐外館處驗證)。
(四)外籍配偶單身證明(亦須翻譯成中文及經駐外館管處驗證),倘在對方政府機關辦妥結婚註冊,免附。
二、有關結婚登記之申請,應由本人或委託他人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受託人並附繳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或簽名),其委託書於國外製作者,應經駐外館處驗證。
三、至詢及有關國籍部份,台端倘未申請自願喪失國籍,仍屬中華民國國民。
四、以上答覆倘有疑義,請洽服務人員:郭小姐04-22247300轉7216
敬祝 安祈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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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10/11 下午 03:00:00 )
主任您好:
我與太太(大陸新娘)於今年7月辦理結婚,太太於(婚前)今年初懷孕,於今年9月22日產下一名男嬰,我經過DNA檢驗發現孩子確實不是我本人,再來與太太個性又不合,我倆已針對此事協商後同意辦理離婚,請問離婚手續該如何處理?在來孩子目前尚未辦理入台灣戶籍,我們協議將孩子歸予媽媽來監護,但孩子該如何辦理出境與入大陸戶籍?之後我還需要到大陸所在地辦理離歡申請之訴求嗎?我該如何處理! 請回覆!謝謝您的幫忙!
本所回覆:
文先生您好:
台端e-mail詢問有關「離婚及小孩戶籍」問題,謹復如下:
一、在台協議離婚應由當事人雙方親自攜下列文件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一)戶口名簿、印章(或簽名)、國民身分證及最近二個月內二吋照片三張。
※大陸配偶請攜居留證或其他足以證明本人之有照證件。
(二)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離婚協議書正本。
二、有關新生兒部分,按民法第1063條第1項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上述受胎期間之計算,依民法第1062條第1項規定:「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181日起至第302日止為受胎期間。」台端七月辦理結婚,同年9月22日台端之配偶即產下一子,又DNA檢驗證明認定該男嬰非自台端受胎所生,是以小孩係屬台端大陸配偶之非婚生子女,於台灣地區不辦理出生登記,至其相關出境問題請逕洽入出境管理局台中辦事處(電話:04-22549981,04-22542545)。
三、以上答復,僅就通案之原則答復,恐有疏漏,建議 台端就個案提具相關文件,逕洽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研商、協助。
順頌 安康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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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9/27 下午 08:09:00 )
你好! 我想請教如何辦理出生證明? 我已經在澳洲做了2年的移民監. 最近澳洲政府要求出示出生證明. 因年代久遠我家人也不記得當初的設籍地址. 我只知道我的出生地是台中縣, 後來我們很小就搬到台北大同區(現在身份證上居然自動被改為出生地"台北"), 然後我結婚後又遷到嘉義市. 現在則是被去籍因出國太久了.
1)
所以我要請人代辦事要去哪一縣市的戶政事務所? 代辦人可以直接去台北大同區申請嗎? (因不知道到底在台中是哪一區)
2)
代辦人須帶什麼資料及證件? 用我的身份證影本可以嗎?
3) 需要多久能拿到證明?
謝謝! 因我查網站發現你們的溝通橋樑居然不只回答的比台北詳細且快束, 網站設計也比台北的各區來的易懂易操作, 真是值得讚揚!
本所回覆:
林小姐 您好:
台端e-mail詢問有關「申請出生證明」問題,謹復如下:
一、因出生證明檔存在申報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故台端應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至原戶政事務所申請,亦可備妥下列文件通訊申請:
※通訊申請之請領時程則視郵寄方式而不同(戶政事務所之公文處理時程約為三日)
1、身分證影印本(需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章)
2、填妥之申請書(可於本所網站http://housewest.utrust.com.tw下載戶籍謄本申請書應用)。
3、規費(每張新台幣20元)。
4、填妥並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5、為順利受理單位調閱檔案,建請提示申辦出生登記時設籍之村(里)名。
二、若 台端無法確知申報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可先就近至各戶政事務所請領初次申報戶籍之戶籍謄本(因戶籍謄本已實施全省電腦連線),再憑戶籍遷徙紀錄對照出生日期以確定出生登記所在地。
三、以上有關初次申報戶籍之戶籍謄本及出生證明之申請,若台端不克親自申請,均得委託友人辦理,授權書於國外製作者,應經我駐外使館處或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並加註授權辦理事項及需用份數,同時因前二項資料可能分屬不同戶政事所,本所建請備妥兩份授權書以供兩地戶政事務所存用。
四、以上答復請酌參。 順頌 安康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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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9/26 上午 11:03:00 )
申請變更名字需要準備哪些事項?
本所回覆:
張先生您好!
有關 台端詢問更改姓名需要準備哪些證件及處理過程乙案,本所答覆如下:
1.改名登記須本人親自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並應備初次設籍謄本一份(可至辦理改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同時申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正本)、印章(或簽名)、二個月內二吋照片三張及換證規費50元。
2.本所受理改名申請,基於簡政便民原則均採隨到隨辦,若無特殊情事當日(約一小時)即可完成。
3.以上答覆倘尚有疑義,請洽服務人員:郭小姐,
電話:04-22247300轉7216
敬祝 安祈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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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9/20 上午 02:35:00 )
您好! 請教一下 ,如果夫妻離婚後,
其中女方遷戶籍到台中市,同時不願前夫查到居住地,欲躲避家暴及騷擾,可否將戶籍遷到戶政事務所內或轄區警察局內或市府社會局等公共場所,希望能提供我可以這樣處理戶籍登記的場所,謝謝! 感激不盡~
本所回覆:
何小姐 您好:
台端e-mail詢問有關「戶籍遷徙」問題,謹復如下:
一、依戶籍法第21條規定:由他戶籍管轄區域遷入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入之登記。
同法第22條規定:在同一戶籍管轄區域內變更住址,應為住址變更之登記。
爰戶籍地之登載應有居住事實,台端所提是否可將戶籍遷到戶政事務所、轄區警察局或市府社會局等公共場所,與法不合,礙難辦理。
二、又依戶籍法第九條規定本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閱覽戶籍登記資料或交付謄本;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是以夫妻離婚後,台端之前夫除有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或受台端委託,始能申請台端之戶籍謄本或閱覽戶籍登記資料。
順頌 安康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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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9/19 下午 10:14:00 )
抱歉,請問一個問題:
我前年改名字,若我想改回原來的名字,
請問可以嗎?增加您的困擾,深感抱歉
謝謝
本所回覆:
洪先生您好!
有關 台端詢問更改姓名後,想改回原來的名字,本所答覆如下:
1.依姓名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第六款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申請改名以二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 若台端以前開理由改名,即可申請第二次改名。
2.改名登記須本人親自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並應備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正本)、印章(或簽名)、二個月內二吋照片三張(換發身分證)及規費50元。
3.本所受理改名申請,基於簡政便民原則均採隨到隨辦,若無特殊情事,當日(約一小時)即可完成。
4.以上答覆倘尚有疑義,請洽服務人員:郭小姐,電話:04-22247300轉7216
敬祝 安祈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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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8/25 下午 03:32:00 )
主任您好:
因為我哥哥前陣子遺失了身份證,已到警局備案也至貴所申報補發。但是後續的事情令人困擾不已。他的身份證被不法人士拿去盜辦手機,已經有三家通訊業者受害
,我哥也必須一直撥空前往寫切結書聲明
,浪費了時間成本。試問主任,難道遺失身份證的民眾縱使已辦妥補發、備案手續
,還是只能任由撿到身份證的不法良徒利用申辦任何事情,這不是很不公平嗎?為何貴所沒有所申的"查詢id申辦日期的網站",這樣業者在檢查民眾所提供的身份證時,至少可上網查詢是否有補發記綠,此消費者所提供的身份證是否是已申報遺失的。
本所回覆:
張小姐您好:
有關 台端詢問身分證遭不法人士持遺失之身分證向通訊業者盜辦手機一案,本所深表遺憾,惟通訊業者在核發手機門號時,可連線至「內政部戶役政為民服務公用資料庫」查證當事人所持之身分證是否真偽,應可杜絕不法人士之惡行。
查詢身分證申辦日期,可至內政部戶役政為民服務公用資料庫網站(http://www.ris.gov.tw/)項下之「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查詢」,即可查證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記錄。
感謝您的來信,本所亦將於近期建立連結至「內政部戶役政為民服務公用資料庫網站」之捷徑,以利民眾查詢利用 復知 台端。
以上如有疑問,請洽本所業務承辦人:謝小姐
聯絡電話:04-22247300轉7213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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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8/17 下午 04:27:00 )
你好
我是在大陸工作的台商
我想了解一下單身証明要如何申請
申請時需附上哪些文件
謝謝您
本所回覆:
您好:
台端e-mail詢問有關「單身證明」問題,謹復如下:
雖然我國並未核發所謂「單身證明」文件,但因設有戶籍登記制度,根據經驗,建議台端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個人戶籍謄本(五份),藉由戶籍資料之配偶欄證明台端是否具有婚姻關係,若曾離婚者則須再檢附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影本(五份),一併送請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處公證並為單身之宣誓。
以上建議,有關申請戶籍謄本乙節,台端可請家人攜帶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就近至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至離婚證明文件則須至當時辦理離婚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另本所亦電話代詢台中地方法院及民間公證處,有關宣誓單身乙節,應由本人親自為之,此外,亦有因大陸不同省份需另提憑其他文件者,請自行洽詢地方法院(台中地方法院電話:04-22232311)。
以上答復敬請參考或詳洽單身證明之需求單位。
順頌 安康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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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7/5 上午 09:21:00 )
身份證遺失了,該怎麼辦呢?需要登報作廢嗎?若要補辦,本人不在國內,需帶什麼證件去戶政機關幫忙辦理呢?
謝謝您的解答!!
本所回覆:
劉小姐您好:
有關 台端詢問身分證遺失是否需登報作廢?依現行作業申請補發國民身分證無先行登報作廢之規定;惟成年人申請補發國民身分證應由本人為之,若當事人已出境國外,應待回國辦理遷入登記後始得申請補發國民身分證,如當事人未能即時回國申請補發新證者,可由當事人電洽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或出具經駐外館處驗證之授權書或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國民身分證掛失手續,以確保權益。茲將補證相關規定回復如下:
一、請本人攜帶以下文件親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洽辦:
1.最近二個月內兩吋照片三張。
2.規費兩百元。
3.印章(可簽名)、戶口名簿。
4.依本所便民措施,如 台端另備有身分佐證資料(如:效期內護照或貼有相片之畢業證書、退伍令等原始文件),且經承辦人當面審驗無疑議者,可於當日核發新證,無身分佐證資料者須待三至五日後核發。
以上如有疑問,請洽本所業務承辦人:謝小姐 聯絡電話:04-22247300轉7213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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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5/6 上午 12:19:00 )
請問,離婚夫妻復合,應重新辦理結婚儀式並結婚登記,或僅辦理撤銷離婚登記即可,如是後者,應具備什麼資料,謝謝回答!
本所回覆:
有關 台端詢問離婚後夫妻復合,應重新辦理結婚登記或僅辦理撤銷離婚登記乙案。
本所答覆如下:
一、離婚後夫妻復合,應重新辦理結婚登記,依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始生效。結婚登記應於三十日內,由本人向當事人之一方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未能親自申辦者,得經戶政事務所核准,以書面委託他人代辦,受託人並附繳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或簽名)。
二、應備證件如下:
1.雙方戶籍已設同戶或雖未同戶但不辦遷徙登記時,請攜帶雙方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正本)及最近二個月內所攝二吋照片三張、結婚證書及換證規費每張20元,(如非於戶籍地辦理換證者,應由本人親自辦理)。
2.倘其中一方需遷入他方戶內者,應於遷入方辦理結婚及遷徙登記,未能親自辦理時,依委託規定辦理,應備文件同上。
三.離婚登記後非因法定原因(例如有瑕疵之離婚,經法院判決確定後),不得以撤銷離婚方式恢復原婚姻關係。
以上答覆倘有疑義,請洽服務人員:郭小姐 04-22247300轉7216
敬祝 安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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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5/25 下午 02:08:00 )
1.我ㄎ一不在戶籍地換身分證ㄇ?
2.我想改名字我該怎麼做ㄋ?
本所回覆:
彭小姐您好!
有關 台端詢問異地換發國民身分證及更改姓名需要準備哪些證件及處理過程乙案,本所答覆如下:
1.依現行國民身分證換發相關規定,如舊證有毀損或欄位不敷改註時,得向戶籍所在地以外之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新證,但舊證相片毀損,無法辨識時,應向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另 台端如係詢問94年7月1日起全面換發之新式國民身分證,則依內政部「九十四年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作業程序執行計畫」規定,應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並由本人親自領證。照片規格可參內政部網站:http//www.ris.gov.tw
2.改名登記須本人親自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並應備現戶及初次設籍謄本各一份(可一併至現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正本)、印章(或簽名)、二個月內二吋照片三張及規費20元。
3.本所受理改名申請,基於簡政便民原則均採隨到隨辦,若無特殊情事,當日(約一小時)即可完成, 台端如非設籍本轄,請再詳洽戶籍地戶政事務所。
4.以上答覆倘尚有疑義,請洽服務人員:郭小姐,電話:04-22247300轉7216
敬祝 安祈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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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5/20 下午 12:43:00 )
你好:
我父親因為個人有些債務,與家人避不見面已達2年了,想問的問題是:若他在外已死亡,但是我們子女卻不知情,所以也沒有辦理所謂的拋棄繼承,那我們是否就一定要繼承他的債務呢?
謝謝
本所回覆:
溫小姐您好:
有關令尊與家人失聯,依民法第八條第一項:「失蹤人失蹤滿七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死亡之宣告。」爰建議 台端先行向警政單位報案,申請協尋;至日後死亡(宣告)登記後之相關繼承問題,因非屬本所之業務權責,恐難周延,建請向市政府或區公所法律扶助業務承辦單位洽詢。
臺中市政府電話:22289111 臺中市西區區公所電話:222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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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5/11 下午 07:53:00 )
請問...若結婚當時只有宴客而無辦理結婚登記...嗣候南方死亡
本所回覆:
尤小姐您好:
有關詢問結婚登記乙案,本所答覆如下:
一、依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二人以上之證人。
台端結婚如符合上開規定,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仍具婚姻效力。
二、補辦結婚登記應備文件如下:
1.結婚證書
2.當事人國民身分證
3.印章(或簽名)
4.戶口名簿
5. 最近二個月內所攝二吋照片三張
以上答覆倘有疑義,請洽服務人員:郭小姐04-22247300轉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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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5/9 下午 05:09:00 )
您好:
我是一個未婚生子的媽媽,我小孩現在是從母姓,戶口名簿上父親欄空白。小孩子的生父是外籍人士,我們已經沒有在一起了,我現在有交一個男友,有想要結婚的打算。我想請問的是,將來如果我現任男友(並非小孩生父)想認養我小孩,他是否可以認養呢?該如何認養?父親欄上是否可以填上我男友的名字呢?
本所回覆:
陳小姐您好!
有關 台端詢問非婚生子女,如母結婚後,欲被其配偶收養,應如何辦理?
本所答覆如下:
一、依民法條文相關規定:
1.收養他人之子女為子女時,其收養者為養父或養母,被收養者為養子或養女。
2.有配偶者收養子女時,應與其配偶共同為之。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者,不在此限。
3.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有配偶者收養子女時養子女之姓適用第1059條規定。
4.收養子女應聲請經法院認可。
二、按上開條文,台端結婚後,配偶可向法院提出收養子女之訴,俟法院裁定認可後,提憑法院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暨收養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被收養人戶口名簿(正本)辦理戶籍登記,填寫養父姓名。
以上答覆倘有疑義,請洽服務人員:郭小姐04-22247300轉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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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4/22 下午 05:48:00 )
你們的電話是幾號和地址是什麼
本所回覆:
本所聯絡電話:04-22247300
本所地址: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七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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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3/30 下午 06:12:00 )
不好意思.打擾.我想請問.我母親過世.我想從母姓.請問有什麼方式.
本所回覆:
王先生您好!
有關 台端詢問生母已?,欲改從母姓乙案,因未提供個人資料,本所僅就姓名條例相關規定答覆如下:
一、依姓名條例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者得申請改姓
1.被認領者
2.被收養或終止收養者
3.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女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不同者
4. 原住民因改漢姓造成家族姓氏誤植者
5.其他依法改姓者
例:民國74年6月5日以後普通婚姻所生之子女從父姓,於戶籍登記後,符合民法1059條規定,得重新約定改姓(附約定書、從母姓者須另附母無兄弟之戶籍謄本)但子女已成年或已結婚者,不得約從母姓。
例:贅婚所生之子女
………………………………………….
二、有關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於戶籍登記後,如符合民法第1059條規定,且無民法親屬編施法第八條第二項之情形,准予重新約定改姓。其所謂「約定」,須以父母雙方為立約當事人,本案台端生母已死亡,無法提憑父母雙方之約定書,故無法辦理。
三、以上答覆倘有疑義,請洽服務人員:郭金鳳04-22247300轉7216
敬祝 安祈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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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4/21 下午 12:43:00 )
如果身份證遺失了,需要登報作廢嗎?
如果(本人在國內)不方便親自到戶籍地申請,有其他申請的方法嗎?例如郵寄或是傳真。
謝謝你們的回饋!!
本所回覆:
曾小姐您好:
有關 台端詢問身分證遺失是否應登報作廢?依現行法規並無此規定;惟仍應由當事人親自向戶籍地戶政所申請補發新證。茲將補證相關規定回復如下:
一、請本人攜帶以下文件親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洽辦:
1.最近二個月內兩吋照片三張。
2.規費兩百元。
3.印章(可簽名)、戶口名簿。
4.依本所便民措施,如 台端另備有身分佐證資料(如:效期內護照或貼有相片之畢業證書、退伍令等原始文件),且經承辦人當面審驗無疑議者,可於當日核發新證,無身分佐證資料者須待三至五日後核發。
二、如 台端未能即時申請補發新證者,可親至各地戶政事務所或電洽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先行申請國民身分證掛失手續,以確保權益。
以上如有疑問,請洽本所業務承辦人:謝小姐
聯絡電話:04-22247300轉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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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3/25 下午 08:13:00 )
我想請問一下喔
萬一我身分證不見
是要馬上補辦好
還是可以等到7月全面換新再辦?
本所回覆:
江小姐您好:
有關台端詢問身分證遺失應立即辦理或待全面換證再行申請,依規定全面換證雖無需費用,然申請換證時舊證遺失者,當事人應親自向戶籍地戶政所申請補發新證,並依規定繳交規費。基於維護 台端權益,建議先行辦理補發身分證避免遭受不法人士冒用。茲將補證相關規定回復如下:
一、請本人攜帶以下文件親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洽辦:
1.最近二個月內兩吋照片三張。
2.規費兩百元。
3.印章(可簽名)、戶口名簿。
4.依本所便民措施,如 台端另備有身分佐證資料(如:效期內護照或貼有相片之畢業證書、退伍令等原始文件),且經承辦人當面審驗無疑議者,可於當日核發新證,無身分佐證資料者須待三至五日後核發。
二、如 台端未能即時申請補發新證者,可親至各地戶政事務所或電洽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先行申請國民身分證掛失手續,以確保權益。
以上如有疑問,請洽本所業務承辦人:謝小姐 聯絡電話:04-22247300轉7213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敬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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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3/31 下午 06:42:00 )
我想要從母姓.我母親已經過世.請問有什麼方法.請盡速回覆.
由衷謝謝你
本所回覆:
王先生您好!
有關 台端詢問生母已?,欲改從母姓乙案,因未提供個人資料,本所僅就姓名條例相關規定答覆如下:
一、依姓名條例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者得申請改姓
1.被認領者
2.被收養或終止收養者
3.夫妻離婚,未成年子女與行使親權之父或母不同者
4. 原住民因改漢姓造成家族姓氏誤植者
5.其他依法改姓者
例:民國74年6月5日以後普通婚姻所生之子女從父姓,於戶籍登記後,符合民法1059條規定,得重新約定改姓(附約定書、從母姓者須另附母無兄弟之戶籍謄本)但子女已成年或已結婚者,不得約從母姓。
例:贅婚所生之子女
………………………………………….
二、有關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於戶籍登記後,如符合民法第1059條規定,且無民法親屬編施法第八條第二項之情形,准予重新約定改姓。其所謂「約定」,須以父母雙方為立約當事人,本案台端生母已死亡,無法提憑父母雙方之約定書,故無法辦理。
三、以上答覆倘有疑義,請洽服務人員:郭金鳳04-22247300轉7216
敬祝 安祈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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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3/19 上午 11:39:00 )
您好~請問我要遷移到爺爺的戶口需要什麼的證件呀??請盡快回給我~謝謝您^^
本所回覆:
張小姐 您好:
台端e-mail敬悉,有關「遷徙戶口」相關問題,謹復如下:
一、台端若已成年,請本人攜帶下列證件,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申
辦
1.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2.遷入地及遷出地兩本戶口名簿
3. 台端如欲在爺爺設籍地自立一戶,則免提遷入地戶口名簿,應另憑房屋證明文件正本(如建物所有權狀、最近一期房屋稅單……..等)辦理
二、台端若未成年,請由法定代理人(父母?方)代為申請,如由父母之一方申請,應附另一方載明同意未成年子女○○○遷徙○○地之同意書辦理
1.申請人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2.遷入地及遷出地兩本戶口名簿
3.台端若已領有身分證,則需交由申請人來所填註新址
※本項登記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受委託人應備身分證及印章(或簽名),倘尚有不明之處,請來電22247300-721洽詢。
順頌 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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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3/19 上午 11:18:00 )
請問我要如何申請出身證明?可以以通訊的方式辦理嗎?謝謝~
本所回覆:
陳小姐 您好:
台端e-mail敬悉,有關「申請出生證明」相關問題,謹復如下:
因出生證明檔存在申報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故 台端需攜帶身分證、印章(或簽名)至原戶政事務所申請,亦可備妥下列文件通訊申請:
1.身分證影印本(需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章)
2.填妥之申請書(可於本所網站http://housewest.utrust.com.tw下載戶籍謄本申請書應
用)
3.規費(每張10元)
4.填妥並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5.為順利受理單位調閱檔案,建請提示申辦出生登記時設籍之村(里)名
※倘尚有不明之處,請來電22247300-7215洽詢。
順頌 安康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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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意見:( 2005/2/6 下午 01:20:00 )
很讚的戶政事務所!
本所回覆:
謝謝指導!!
E-mail:
w4396@ms21.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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