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住地申請戶籍謄本
| 戶政電腦化連線服務,民眾可就近到任一戶政事務所申領現戶或光復後除戶戶籍謄本。 |

跨區申請英文戶籍謄本
| 設籍本市市民,可就近在本市任一戶所申請現戶或除戶英文戶籍謄本,五個工作天內核發。 |

一地受理遷徙登記
| 戶政電腦化,民眾只需在遷入地戶所辦理遷入登記,免在遷出地戶所辦理遷出登記。 |

當事人之一方申請戶籍登記
| 申請結婚、離婚、收養、終止收養登記,可向當事人之一方戶政事務所辦理。 |

簡化國民身分證之核發
- 每年三、四月間派員至轄區國中辦理初領國民身分證。
- 已申領新式國民身分證,辦理遷徙登記而須換領者,經戶所核對人貌相符,得免繳交相片。
- 新式國民身分證遺失,經戶所核對影像檔與人貌無誤者,得當日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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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日據時期戶籍資料查詢系統
| 將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內戶長姓名、戶內成員建置電腦索引,方便查詢,加速謄本核發,節省民眾等候時間。 |

異地服務
| 民眾可在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認領、收養、出生地、監護、終止收養登記、國民身分證換領及戶口名簿換、補發。 |

服務到家
| 凡年長、重大疾病或行動不便人士,無法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申辦時,可利用電話、傳真或委託他人,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派員到府服務。 |

通信書面申請戶籍登記
| 通信申辦戶籍登記,應備妥申請書、相關證明及身分證明文件,附掛號回郵信封,掛號郵寄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

放寬委託申請限制
當事人如因工作、重病(須意識清楚)、出國、路途遙遠等確實無法親自申請時,得繕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但認領、終止收養、結婚、離婚須經戶政事務所核准。
出國委託他人申請者其委託書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地區須經海基會驗證。 |

加值服務
| 為因應多元化社會型態需求暨嘉惠上班族,本所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日中午十二時至十三時三十分及下午十七時三十分至十八時三十分,照常受理民眾申辦案件,落實簡政便民,提升服務品質。 |

戶籍謄本快速核發區
| 戶、地政分屬辦公,在中山地政大樓一樓入口處(一至四號櫃檯),設置戶籍謄本快速核發區,專人專櫃提供快速服務。 |

愛心服務櫃檯
| 為服務弱勢群體,以「愛心」「同理心」發揮「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精神,對年邁、重病及行動不便人士實施無障礙或到府服務。 |

國民身分證掛失
| 國民身分證遺失,無法立即申請補發,可親自向任一戶政所或電話向戶籍地戶政所申請掛失或以自然人憑證上網至「戶役政為民服務公用資料庫」網站(http://www.ris.gov.tw/)點選「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辦理。 |

自然人憑證(網路身分證)
| 順應網路時代,民眾可就近至任一戶政所申請自然人憑證IC卡,透過網路,輕鬆享受電子化政府所提供的各項e化服務;如目前的網路報稅、繳稅、公路監理業務、戶籍、地籍電子謄本、變更地籍資料應用、中華電信帳單、勞、農保查詢…等,真正享受「少用馬路,多用網路」之便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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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籍人士與國人結婚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暨戶籍登記流程表